2025年9月12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了欧亚经济联盟《香水和化妆品安全技术条例》的修正案。
在更新此类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清单方面,澄清了对香水和化妆品成分的要求,允许使用,同时考虑到既定限制,允许使用的染料、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。
这些变化将在正式发布后 12 个月生效。同时,草案对成品中可释放的甲醛最大理论浓度水平规定了递延标准(至2027年1月1日)。制造商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注明相关信息。
现在,如果甲醛的理论浓度超过 0.05%,则在产品标签中规定存在“含有甲醛”字样。
自2027年1月1日起,新技术法规将生效,如果甲醛理论浓度超过0.001%,则需要在产品标签中提示“含甲醛”字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