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6月21日,经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批准的《医用药品注册审查规则》修正案正式生效。
新规定旨在协调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注册程序,完成程序工作,使其符合欧亚经济联盟的要求,并让患者不间断地获得药物。
这些变化涉及使药品注册档案符合欧亚经济联盟要求的程序,对注册程序期间启动的制造商进行药品检查。
此外,为了加快向欧亚经济联盟监管的过渡,取消了同时实施互认程序和修订医药产品注册档案的限制。